即“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为奥巴马于2010年3月23日签署的联邦法。该法案要求所有美国公民都必须购买医疗保险,否则将需缴纳罚款。2012年6月28日美国最高法院通过全国独立企业联盟诉西贝利厄斯案(National Federation of Independent Business v. Sebelius)的判决支持了奥巴马医保法案的大部分条款,法院认为罚款可视同一种税收,符合国会对于征税的授权。
该法案的初稿甚至建议成立公营医疗保险,管制私人市场,由私人医保转为公营医保。在众议院投票时该建议被取消,最终以219-212票勉强通过,其中,全部178名共和党众议员投反对票,34名共和党议员投反对票因为“公营医疗”被删除,且该法案不资助堕胎。
参考资料:
中文维基:美国医疗改革
中文维基:患者保护与平价医疗法案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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