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两岸关系和平发展的三大原则

如果两岸双方,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能够认识和实践对生命、契约和财产的尊重和保护,那么两岸关系的发展一定会朝向更加和平、自由和繁荣的方向发展。

作者:王泓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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2015年11月月7日,两岸领导人习近平和马英九在新加坡进行会面,这次会面是中国1949年内战结束、两岸分治66年来,双方最高领导人的第一次会晤。

这次会晤引起了全世界媒体的关注,各种评论纷至沓来。那么,该怎么看两岸关系未来发展的原则呢?从经济学的视角出发,在这里给出三条原则。

两岸关系原则之一:和平和尊重生命权

自从第二次世界大战结束以来,每年全世界范围内战争发生的趋势正在逐步减小,这可以归功于,通过自愿交换而建立起来的人类文明,使得更多人意识到,只有通过和平和对生命权的尊重,才能持续和稳定地保障每一个人追求使自己感到幸福的东西。战争的零和博弈虽然可以在短期内使个别人获利,但却无法使每个人的利益获得长久的保障,因为任何人都随时有被杀戮的风险。当越来越多人意识到,通过尊重他人的生命权,以及通过和平协商的方式解决问题是更好的办法时,人类自然处在了更加和平和繁荣的时期。而经济学的李嘉图比较优势定理Theory of Comparative Advantage)则在19世纪时就已经证明了,一个穷人(穷国)和一个富人(富国)进行和平交易,彼此间的获利都将比单干或零和博弈时要更多。

因此,尊重和平和生命权,会让两岸关系受益,这是两岸关系的第一个原则。只有和平和对生命权的尊重,才能保障两岸人民彼此互利共赢、共享人类文明丰硕的发展成果,不再上演过去内战国共双方相互杀戮的悲剧。从1949年两岸分治以来,两岸关系总体趋势是逐渐趋向于和平的。我们也看到,正是因为和平,尤其是1980年代以后两岸双方逐渐不再将武力对抗作为双边关系发展的手段后,两岸人民有了更加安定的生存环境,追求自己的幸福生活,并且相互交流、共同发展。这次两岸领导人会谈,也提到了两岸关系不应是“零和博弈”,而要有互利共赢的意识,相对于过去,这个认识进步很大。两岸交流,尤其是民间深化互利合作,摒弃“零和博弈”思维,将会有助于和平的延续并避免战争悲剧重演。

两岸关系原则之二:尊重和保护自愿契约

两岸关系同样应该建立在尊重和保护自愿契约的原则之下。和平和对生命权的尊重,是不可能建立在暴力胁迫之下的,而自愿契约才能保障持久的和平。暂时的和平,却没有契约约束双方行为,或者有了契约,但是却不执行和尊重契约,一样无法保障长久的和平。关于尊重和保障契约,在两岸关系里有两层含义。

第一层是,两岸民间对民间尊重和保护自愿契约。民间相互尊重和执行相互自愿签订的契约,比如尊重工作合同、货物和贸易活动、文化和体育交流活动的契约等,可以加深两岸民间的互信和了解,化解敌意,为两岸关系未来的长久和平奠定坚实的基础,因为政府官员的权力来自于人民的授权,如果两岸民意紧张敌对,那么政府公权力就可能会执行民意,产生冲突,甚至军事冲突,这是热爱和平的人不希望看到的。而民间对于契约的遵守,将使得两岸进一步深化民间交流成为可能。这次两岸领导人会谈,也提到了两岸关系的“零和博弈”是双方都不愿意看到的,应该深化民间和青年人的交流,应该说,两岸领导人在这个问题上已经有了比较深入的理解。

第二层是,两岸政府对政府、政府对民间尊重和保护自愿契约。政府之间契约的合法性,来自于民众对于政府权力的授权,而无论本方民众如何授权,在对方民众和政府都没有做出伤害本方民众自由权、生命权和财产权的前提下,本方政府都没有权力强迫对方民众和政府去接受任何侵犯契约自由的事情。对于契约自由的侵犯和强制,将会阻止人民通过和平手段去获取信息、改善生活的可能,而政府存在的目的就应该是保障民众的自愿契约,而非破坏和强制。

1949年到1970年代末,两岸政治当局都想强迫对方民众接受自己的政治制度。因为这样,双方政府不仅在军事上隔空互射炮弹,而且还因对方不愿意屈服于自己的政治制度,而人为阻隔本方和对方民众之间的自愿互动。造成两岸民间无法相互交流和合作、共同发展,许多家庭甚至因为国共内战后的军事管制,隔海相望几十年却无法团聚,这都是两岸历史上的悲剧。1970年代末期,随着两岸政府更少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政治主张,两岸关系逐步缓和,甚至逐步开放了经济和文化的自由交流。期间,中国大陆政府提出的“和平统一,一国两制”和台湾政府提出的“三民主义统一中国”,均是两岸政府慢慢不再强迫对方接受自己政治主张、逐渐尊重对方政治制度的表现。这使得两岸交流,尤其是民间交流的阻碍逐渐减少。1987年起,两岸民间探亲逐步开放。随后,两岸政府逐渐放松管制,开放了人员和经贸文化往来。2008年马英九就任台湾领导人以来,中国大陆和台湾之间紧张的政治情势进一步缓解。双方展开政府间和平对话,逐步开放了比如涉及人员交流的“三通”,放松了更多的两岸间经贸和文化交流管制。我们看到在双方在更加尊重对方的政治制度后,双边关系迅速发展。尤其是近年来,越来越多的中国大陆游客,前往台湾进行参访,了解台湾相对自由的政治和经济制度,这对于化解敌意、增加了解,尤其是促进长期处在一党专政体制下的中国大陆民众了解台湾这个较为自由的社会是如何运作的,加深中国大陆民众对于自愿契约的理解,推动和平和繁荣,有着重要的帮助。在这次两岸领导人会面中,中国大陆领导人习近平提出“两岸双方应该相互尊重彼此对发展道路和社会制度的选择”,这相比于以前双方政治关系的剑拔弩张,都想强迫对方接受自己的政治制度,不得不说是一个很大的进步,应予肯定。

虽然两岸在政府间已经越来越尊重对方的政治制度,尤其是台湾在2000年政党轮替后,主流民意和历届政府已不诉求强加台湾的制度于中国大陆,但令人遗憾的是,中国大陆官方至今没有承诺放弃用武强行统一台湾的主张,民间似乎也有强烈的民意(可以从互联网的民意进行推断)支持这种“武力统一”的政见。这种政治主张和自愿契约的原则是背道而驰的,两岸民众是否过得幸福,取决于每个普通人的主观价值,而使得不同人主观偏好得以满足的是市场分工、自愿契约和合作,而不是把政治制度强加于人。如果两岸政府有任何一方还有用武力胁迫对方认同自己政治制度的构想,显然有试图剥夺他人自由选择和追求幸福的权利,这同和平和自由的伦理道德实际上也是背道而驰的,应该摒弃。

两岸关系原则之三:尊重和保护财产权

对生命和契约的尊重和保护,自然就会涉及到对财产权的尊重和保护。人生活在世界上,需要靠自己劳动所得的物质和财产来生存,并靠此进行自愿交换来改善自己的生活,如果一个人的财产可以被肆意掠夺,那么他改善生活的愿望将无从实现,其邻居也很可能随时面临这样的丛林游戏。没有对产权的保护,那么人类文明的繁荣和进步也就无从谈起了。所以从这个角度看,应用到两岸关系,两岸政府和民间也都应该尊重民众的个人财产。在政府层面,政府更有着法定保护民众财产的责任,因此两岸政府都应该致力于在两岸民间交流中,保护本方和对方民众的财产权,减少征税、提高效率、行政透明、遵守法治、公正司法。让两岸民众感觉到,在对方地区工作和生活,或同对方地区进行经贸和文化交流时,对方政府是能够不侵犯我的产权、保护我的产权的。比如,如果台湾居民在同大陆居民进行贸易时,对方欺骗了他,没有按照合同交货,这个时候,中国大陆的政府就不应该偏袒己方,而是应该遵循法治原则,公正处理案件。反之亦然。我们看到,两岸政府已经通过了《金门协议》、《海峡两岸包机会谈纪要》、《海峡两岸投资保障和促进协议》、《海峡两岸共同打击犯罪及司法互助协议》等至少34项合作协议,从经济学角度看,在尊重和保护契约和财产权的问题上,这些协议依然存许多不足,但是双方有意识地从保障人民契约和财产角度出发,用和平协商,而非暴力强迫的方向进行合作,这是两岸关系的一大进步,应该予以肯定,并继续向前推进。

综上所述,两岸政府的工作应当服务于以上三大原则,如果两岸双方,无论是官方还是民间,都能够意识到并实践对生命、契约和财产尊重和保护,那么两岸关系的发展一定会朝向更加和平、自由和繁荣的方向发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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参考文献

[1] 约翰·洛克.政府论(上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82.

[2] 约翰·洛克.政府论(下篇)[M].北京:商务印书馆,1964.

[3] 王尧,丁子.习近平同马英九会面[EB/OL].http://politics.people.com.cn/n/2015/1108/c1024-27789606.html,2015-11-15.

[4] 中华民国行政院大陆委员会.两岸协议[EB/OL].电子文献的出版或可获得地址(电子文献地址用文字表述),2015-11-1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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作者王泓崧(William Hongsong Wang),向荣学社执行副社长、研究员,西班牙马德里康普顿斯大学(Universidad Complutense de Madrid)经济学博士生,毕业于西班牙胡安·卡洛斯国王大学(Universidad Rey Juan Carlos)奥地利学派经济学硕士专业。转载须著明出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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